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0 预览次数: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可通过“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全部线上学习的职业(工种)

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程序设计员、营销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仓储管理员、快递员、运输客服、货运代理员、物流信息员、公共营养师、保安员、会计专业人员、网络工程师、安全员、平面设计员、餐厅服务员、农作物植保员L、家政服务员、保洁员L、农业技术员、水产品养殖技术人员、园艺工、3D打印技术(制图员)、园林绿化工、物业管理员、插花花艺师、草坪园艺师、盆景工、出版物发行员、茶艺师、灯具设计师、灯光师、地毯设计师、道路货运业务员、服装设计人员、婚礼策划师、婚姻家庭咨询师、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维修工、家畜饲养员、冷冻食品制作工、林工采伐工、米面主食制作工、民间工艺品制作工、木竹藤处理工、皮革护理员、皮具设计师、评茶员、前厅服务员、人造花制作工、收发员、收银员、陶瓷产品设计师、陶瓷工艺师、影视置景制作员、邮政投递员、邮政营业员、邮件转运员、邮件分拣员、呼叫中心服务员、电线电缆制造工、导游、导购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健康管理师、客房服务员、消杀员、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

二、参加补贴性“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应完成的最低培训学时

    参加补贴性线上学习须完成的最低培训学时为《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目录清单的通知》(豫技领办〔20207号)确定的与该职业(工种)相对应的培训学时。

三、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线下考核的主体

在省直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组织的线上学习,或该企业职工自主参加线上学习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线下考核,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会同省鉴定指导中心承办。

在市县参保的,由向所申请考核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须优先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职业,应优先组织鉴定评价考核,取得相应证书)。

四、无法进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能力考核、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考核的职业(工种)最低培训学时

对目前无法进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考核,只能进行结业考试取得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职业(工种),培训学时不得少于40个学时。

 

 

 

          2020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